重慶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公示
2019-03-19 瀏覽次數:
一、項目背景及簡介 重慶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場地(以下簡稱為“調查場地”)位于重慶市長壽區鳳城街道李家坪,場地占地面積約9612.62m2(14.4畝),土地使用權原屬重慶川染化工總廠,該廠破產后,土地劃歸給重慶川染能源供應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川染能源公司”,隸屬重慶化醫控股(集團)公司);2016年12月31日起,川染能源公司由重慶化醫恩力吉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恩力吉公司”)吸收合并,故場地現歸恩力吉公司所有。根據《國有土地使用證》(長國用(2011)字第165號),調查場地為工業用地,現土地利用無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調整計劃。由于重慶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場地涉及危險廢物再利用生產,故重慶市長壽區環境保護局將該場地列為潛在污染場地,要求開展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 二、工作時段 2017年11月,受重慶化醫恩力吉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擔了重慶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場地的環境調查評估工作,并于2018年8月完成了第一階段的環境調查報告,之后,根據新標準的實施,對場地又進行了補充采樣和檢測,于2018年12月編制完成了全部報告的編制工作。 三、調查評估結論 場地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各階段的結論如下: (1)根據對調查場地內存在過的兩家企業的經營、生產工藝進行詳細調查,通過資料收集分析、人員訪談、現場實地踏勘,在綜合分析場地內生產布局、生產歷史、“三廢”排放、潛在污染因子類型、可能的污染物遷移規律以及相鄰企業的污染物遷移可能性后,項目組對調查場地的污染可能性作出初步判定,認為調查場地為潛在污染場地,可能存在潛在污染,確定開展采樣檢測作進一步的調查分析。 (2)調查評估組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共計布設了8個土壤采樣點和2個地表水采樣點(包括地表徑流采樣點、積水坑采樣點),采集了18個土壤樣品(含6個針對六價鉻補測的補充采樣土壤樣品)和2個地表水樣品(Y-S-1和Y-S-2),土壤潛在污染物包括:《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45項基本因子、pH、總石油烴以及場地特征因子金屬鋅;地表徑流水樣潛在污染物包括:pH、COD、BOD5、SS、氨氮、苯、甲苯、二甲苯、石油類;積水坑水樣潛在污染物包括:;pH、COD、BOD5、SS、氨氮、石油類。 (3)由樣品監測報告結果分析可知:場地土壤樣品pH基本屬于正常范圍,重金屬、有機污染物(VOCs、SVOCs和總石油烴)各污染因子檢出項單因子污染指數均小于1。積水坑積水樣Y-S-1,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不能滿足排放標準,化學需氧量超標1.17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標2.12倍,懸浮物產品1.24倍,pH超標1.25倍。Y-S-2的地表徑流各檢測因子均滿足相應排放標準,其中Y-S-1呈弱堿性,與積水坑內遺留大量石灰有關。 (4)評估結果表明:調查場地送檢土壤樣品中各檢測因子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以忽略。 (5)場地后續開發建設中,應將積水坑內水進行收集,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并清理場地內的遺漏物料,避免少量殘留污染物對場地繼續產生影響。 綜上所述,調查場地環境風險可接受,調查場地不屬于污染場地。場地環境調查工作結束,無需進行下一階段的詳細調查、風險評估及修復范圍確定等工作。 四、建議 根據調查評估內容,對場地管理責任方的建議如下: (1)加強場地內環境管理,盡快清理場地內的建筑垃圾、原設備棚處石灰、少量遺漏物料。 (2)加強對場地后續建設施工過程的監控和環境管理,一旦發現可疑污染土壤或污染物,立即報告環保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及后續評估程序。
土地使用權人:重慶化醫恩力吉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調查評估單位:重慶化工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時間: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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