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桑禾動物藥業有限公司天然活性產物研發及生產基地項目公眾參與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5-12-16 瀏覽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天然活性產物研發及生產基地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有關內容及結果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重慶桑禾動物藥業有限公司天然活性產物研發及生產基地項目
建設地點:重慶市合川工業園區核心區G04-1
建設性質:搬遷技改
工程投資:9150.11萬元
占地面積:全廠用地面積19706.9 m2(約29.6畝)
項目建設期:12個月
建設項目概要:重慶桑禾動物藥業有限公司從重慶市經濟開發區經開園搬遷至合川工業園區核心區G04-1地塊,擬新建一處生產基地,建設內容包括400噸/年獸藥生產線,2400噸/年飼料添加劑生產線,930噸/年食品添加劑和1500噸/年新資源食品生產線,并配套建設公輔工程及環保設施。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1)大氣環境影響
飼料添加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干燥廢氣進入1#水環真空系統經水吸收后由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獸藥生產過程產生的不凝氣和干燥廢氣、食品添加劑不凝氣和干燥廢氣分別由2#和3#水環真空系統經水吸收后再經活性炭吸附處理,最終分別經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
獸藥制劑粉塵廢氣經移動式脈沖除塵器處理后在車間內排放,不直接排入外環境。鍋爐以清潔能源天然氣為燃料,產生的煙氣由8米高排氣直接達標排放。廠房無組織排放廢氣污染物主要是粉塵和非甲烷總烴,濃度限值經預測估算均能達標。
綜上所述,項目廢氣排放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小。廠區設置100m的衛生防護距離,該范圍內均為園區工業用地。
(2)地表水環境影響
擬建項目產生的廢水近期經廠區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混裝制劑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8-2008)表2標準(其中色度處理達《提取類只要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5-2008)標準)后,通過園區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嘉陵江;遠期,待園區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成并運營后,廢水經廠區廢水處理站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通過園區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入嘉陵江。綜上所述,項目廢水排放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小。
(3)地下水環境
擬建項目生產廠房與危廢臨時貯存點等地面均進行硬化處理;設置事故池,可有效收集事故物料及廢水,同時危廢臨時貯存點和事故池進行防滲處理。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夠有效預防廢水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
(4)噪聲
由預測結果可知,擬建項目營運時產生的噪聲在廠界的晝間影響值在47.4~61.9分貝范圍,夜間影響值在47.1~55.0分貝范圍,晝夜間均達標,滿足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3類標準要求,不會產生噪聲擾民問題。
(5)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釜殘液、廢活性炭、廢內包裝物和污水處理站污泥均屬危險廢物,送有危廢處理資質的企業處置。廢外包裝袋為一般固廢由回收公司回收綜合利用。廢溶劑桶交原料供應廠家回收,循環利用。按GB2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建設危險廢物臨時貯存點,滿足危險廢物臨時儲存需要。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擴建項目固體廢物經分類收集妥善處理后,不會對環境造成危害。
(6)環境風險
擬建項目生產過程涉及的原輔料正己烷、乙酸乙酯、甲醇、乙醇屬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根據風險識別及潛在事故分析,結合擴建項目生產中所涉及危險化學品危害程度、生產特點及事故后對環境的危害程度,確定的最大可信風險事故為正己烷泄露事故,該事故發生區域無常駐人員,事故發生后不會出現致死區域,但會出現環境質量超標現象。
項目原輔料貯存庫房及裝卸區均設置在車間廠房內,地面做防腐、防滲處理,一旦發生泄漏或火災事故,泄漏物料或消防水可沿車間導流溝收集至事故池中,可有效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嚴格落實評價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后,能將事故所造成的環境風險降到最低,環境是可以接受的。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重慶桑禾動物藥業有限公司天然活性產物研發及生產基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方向和重慶市工業項目環境準入規定要求;符合合川城市總體規劃、合川工業園區規劃要求。工藝技術和裝備水平較先進、成熟、可靠,符合國家清潔生產要求。通過采取環評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風險防范措施,廢氣、廢水及噪聲能做到達標排放,對環境質量影響甚微,環境風險可控。從環境保護角度,項目建設可行。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重慶桑禾動物藥業有限公司周邊居民和企事業單位。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公眾對項目所在地區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的看法;項目對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影響;公眾對環境影響關注的問題;公眾對建設項目建設的態度;公眾對該建設項目的建議和要求。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認為必要時可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時間自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日內,通過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反饋意見。
(1)建設單位:重慶桑禾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任女士
聯系電話:13608375101
(2)環評單位:重慶化工設計研究院
聯系人:李工
聯系電話:15922631010,電子郵箱:21310352@qq.com,傳真:023-68635483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環評機構和建設單位提出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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